新华网广州5月23日电(蒋悦飞 唐联彬) 就如何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66条为民利民惠民措施,花都区委书记潘潇日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花都区委区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将更加注重惠及农村居民,力争在三年内,让农民年人均所得不低于6000元。
农民增收
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即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若干意见》。力争从2007年起,经过三年努力,使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年所得不低于6000元。
教育
今年花都区财政增加8000万元,用于提高全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解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问题;实行低保家庭大学生助学制度,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上得起大学。
医疗
逐年增加政府出资比例,2007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个参合农民100元,争取全区农民参合率在2007年达到95.5%的基础上2008年提高到97%以上。
都市型农业
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加快推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支持“一镇一业”或“一村一品”发展。
区财政计划每年安排800万元,扶持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等,也给予财政补助。
区财政计划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奖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类服务。并计划建立农民自主创业扶持资金,每年由区财政安排100万元,对本地农民自主创业发展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观光旅游业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
农田标准化和水利设施
今年,花都财政对农业投入8732万元,大部分用于农田标准化建设和水利设施建设,比2006年的7728万元增加1004万元,增长12.99%。到“十一五”期末,农田标准化建设面积将达到14万亩左右,建成2万亩标准化鱼塘示范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