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纸报道,今年高考将对考生作文中的错别字扣分,每错一字扣一分。这一举措,无疑是对学生使用规范文字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由此,笔者生发出另一个问题:学生写错别字要扣分,传媒上出现的错别字怎么办?因为眼下传媒上出现错别字呈越来越多的趋势,甚至有人戏言到了“无错不成书”的地步,有关部门对此是否也要对出错的传媒“扣扣分”。
出现错别字,有几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花多眼乱”。书报刊虽然经过初校、二校三四校才出版,但由于浩繁的文字终究难免会有一些“漏网之鱼”会从校对人员眼皮底下“溜”掉。俗话说“不怕一万,最怕万一”,万分之一二差错在所难免。当然这不应成为出现错别字的理由。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南方日报那样,设立一个“有错必纠”的栏目来“亡羊补牢”也表示知错即改。可现在有些报刊出了错并不改,你不设专栏起码也得出现一次纠错一次吧!书籍是没法在“下一本”纠错的,应在发生前认真校对一次,发现有错别字(乃至内容、文字有错漏)的应印成勘误表给予纠正,免至错误以讹传讹。
二是制作人员的文字水平、责任心问题。影视类传媒是“遗憾的艺术”,制作完成后,不仅故事情节、表演艺术有可能感到遗憾的地方,连字幕出现错别字也只能遗憾———难以改正。现在高中毕业生在高考作文里写错别字要扣分了,那么,对影视作品中制作字幕者是否也要提出严格的要求。因为他们起码是大专以上毕业乃至有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但目前许多影视作品却频频出现一些“低级错误”的错别字,如近期播出的一部电视连续剧,字幕上把“临枣线”错成“林早线”,把“义合炭厂”错成“义河碳厂”。笔者认为这完全是制作人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所致,因为剧中画面上就出现有正确的文字。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制作人员的文字功夫欠缺,如把“不惜牺牲”,“珠沉玉碎”错作“不息牺牲”、“思沉欲碎”。相信剧作者不会在剧本中使用这些错别字,而是制作字幕者不对照剧本原文又不能正确理解剧情便使用这些文字,或想当然地错用了同音异义字。
还有一种情况也值得注意。那就是有些音像制品,为了适应习惯使用繁体字的地区和人群,将一些简化字版本制作成繁体字版本,但又不开动脑筋,简单地电脑转换,结果便出现下面这些错误:“皇后”错成“皇後”,“山谷”错成“山榖”,“一斗米”错成“一鬥米”,“山冲”错成“山衝”,“松树”错成“鬆樹”,“表示”错成“錶示”。须知,在上述词语中,前者有时是后者的简化字(如后来、谷物、斗争、冲锋、手表),但后者在这里却不是前者的繁体字,这种情况,在简化字总表里还有很多,电脑繁简字体的转换只可以繁体转成简体,要将上述这些不是简体(原本就是那样)字转换成繁体那就错了,这时只能靠人脑去识别。
为何传媒上经常出现错别字?这和不注意学习文化知识、不认真学习书写规范文字有关,加上近来电脑的逐渐普及,人们的手写机会少了,因而不大注意文字的结构、笔划、读音,于是很多人都不能正确书写一字文字。报上登过这样的一则故事:某单位在广州的街道上设摊,请过往行人书写“尴尬”二字,如书写正确无误,则送电饭锅一只,结果一天到晚,备好的20只电饭锅都没能送完。一次某中学请笔者赴宴,见席上尽是中学语文教师,笔者便趁机作了一次试验。问这些老师“尴尬”二字如何写法。第一位应答时满不在乎:“九字旁右边加监介”,第二位似乎信心十足:“尤字旁右边加监介”,第三位似乎经过深思熟虑:“兀字右边加监介。”笔者说这样写都不对,众人都感觉到尴尬起来,这时笔者才知报上那个故事所言非谬。(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