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控公费支出以支援抗震救灾,省纪委昨(2日)下发通知重点监督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公车购置、办公楼建设等行为。
控制公费支出不力将被追责
昨日(2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监督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用支出、公款旅游、公车购置、办公楼建设等行为,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
厉行节约支援抗震救灾
5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并提出了中央国家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的目标。
5月30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进一步强调要立足支援灾区,大力提倡厉行节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坚决制止大手大脚、乱花钱的行为,带动和倡导全社会厉行节约。最近,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又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10个单位《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8〕10号)作出了重要批示。
月底前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昨日,广东省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保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各项要求以及汪洋同志重要批示的全面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在今年6月底前组织力量对各地各单位执行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和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对会议、接待、差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楼堂馆所建设、节庆等方面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9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要将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报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省纪委将组织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进行抽查。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把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作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对控制公用经费支出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奢侈浪费不正之风禁而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 洪奕宜 通讯员 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