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29日电(王道斌 罗萱 刘晓敏)昨日上午,萝岗区安监局向一名举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外来务工人员发出1000元的奖励金。这是萝岗区实施《广州市萝岗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来,针对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发出的第一笔奖励金。
瞒报安全事故罚3.5万元
据《信息时报》报道,根据该举报,萝岗区安监局对涉案单位廉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后对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和隐瞒生产安全重伤事故的违法行为处以3.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事故受害人的赔偿工作移交劳动部门处理。
据了解,今年3月7日上午,受雇于廉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冉某(四川人,女,49岁)等四人受指派进行楼面横梁二次加固工作。上岗前冉某未接受过任何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只提供安全帽,没有提供安全带,也没有做好其它有关安全防护措施。上午10时左右,由于门式脚手架平台上的模板下面的两条木方断裂,冉某从约高6米的门式脚手架上坠落地面。事故发生后,在同一工地做工的冉某丈夫田某要求报警或报120急救,但受到在场的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阻止。后施工单位派车送冉某到广州市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L2椎体压缩性骨折和右胫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冉某住院后,施工单位于3月26日后停止支付医药费,到4月9日,已经拖欠医院一部分医药费。冉某遂委托朋友于4月9日向萝岗区安监局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及有关情况。
设专款奖励举报人
据了解,今年4月25日萝岗区开始实行《广州市萝岗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设立专款对经核实的投诉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金根据隐患和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四个等级,最低500元,最高奖励5000元。广大市民可通过该区安监局24小时值班电话:82113480投诉举报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举报者应表明身份,以便及时兑奖。举报人的身份将依法受到保护。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