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29日电(李婧 张晓锋、方吉新)为招商引资,或伪造征地批文,或私自签订用地协议,或擅自将耕地变为工业用地令耕地遭到毁灭性破坏……昨日,为严明法纪,举一反三,充分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通报清远、惠州、湛江、广州、东莞五起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及其查处情况,一批涉案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三人被判刑。
今年以来,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把土地“闸门”,严保耕地保护“红线”,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9月15日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监察机关以查处“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狠刹土地违法歪风,有效地提高了案件查处的惩戒效果和威慑作用,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广州:
番禺区市头村经济合作社原主任 非法占地毁灭418.7亩耕地
合作社原主任蒋次添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三万
2004年3月,经时任广州市番禺区市头村经济合作社主任蒋次添提议,市头村经济合作社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为由,将该村东线大道两侧的部分耕地发包给他人填土作工业用地。随后,市头村经济合作社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农用地使用性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由蒋次添代表村与他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该村土地418.7亩(其中耕地面积396.4亩,其他农用地22.3亩)陆续出租给他人用于厂房建设。经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分析鉴定,所涉及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受破坏严重,土壤遭毁灭性破坏,已经完全不具有其未破坏前所具有的土壤养分与地力水平,种植条件完全丧失,现有的农田生态系统也受到严重干扰。
对市头村经济合作社的违法用地行为,2006年4月21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市头村经济合作社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2、蒋次添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