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社会不法分子对学历文凭的造假活动,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维护高校的声誉、维护国家教育的声誉、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教育部本着对国家人才资料高度负责的态度,经过慎重考察与协商,自2002年以来,全权委托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统一采集制作学历证所需的图像信息。
请补拍学生带齐学生证、身份证问清学校老师院校代码、(院)系代码、学号、所在校别、学历类别、收件老师的姓名、详细地址、部门、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到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二楼205室拍摄。府前路位于广东迎宾馆斜对面,在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坐地铁在公园前站下车"I"出口出,直行15米路口转右再直行300米,或中山纪念堂站下车"D1"出口出,直行200米红绿灯转右100米;或坐公交车(5、7、24、29、56、58、74、85、87、101、108、110、113、124、180、182、203、209、244、244A、253、265、273、519、528、552)路在广东迎宾馆站下车。2008届图像采集补拍工作从2007年10月15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拍摄时间早上9:0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日照常,春节期间除外(2008年2月1日至2月22日休息),请补拍同学在此之前来补拍。全国各省的同学都可在广州补拍,每个省只有省会城市设点补拍,其他地市没有。
新华社广东高等教育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联系电话:020-83302077

关于做好2006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成教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生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学历证书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新华社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必按照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工作具体要求请参阅《广东省2004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实施办法》(粤教高[2003]112号)。
二、拍摄工作于每年的10月份启动,延续到第二年的3月份结束。
三、请各高校与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联系,确定具体的拍摄时间并根据毕业生人数到该中心领取《相片采集机读卡》(新版)。注:2005届之前的相片采集机读卡已停止使用。(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
四、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可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02077。
五、学生相片信息上网后(约12月上旬),请各校通知毕业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个人相片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该网站提供的《操作指南》。
六、图像采集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法:
1、
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联系电话:020-83398378、83302077、83194696(Fax),联系人:陈美霞、石威,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58号,邮编:510030。
2、中国图片社咨询电话:010-63072281、63076145、63076146,E-mail:cps2k4_1@tom.com。
3、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20-37626821,联系人:李昶,学位办联系电话:020-37626916,联系人:王丽萍。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