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出台新方案 20万高排放车辆将被限行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1-26 08:52:4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李智敏 |
新华网广州11月26日电(记者 攀)从今年到2007年,广州市政府将采取加强监督执法、实施环保标志、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等措施治理机动车污染。广州市环保局日前公布了由广州市政府制定、包括了五个子方案的《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广州20多万辆连“国Ⅰ”排放标准都达不到的高排放车辆将被限行,广州市力争明年提前实施“国Ⅲ”标准。 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李辛说,方案计划在2005年到2007年间,通过制定并实施新车源头污染控制、在用车污染控制、高排放车辆逐步淘汰、法规体系保障和能力建设等子方案,全面、系统打造广州近、中期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框架和总体要求,成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行动指南。 李辛说,高排放车辆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据广州市公安车管部门统计,仅2004年全年新上牌的机动车就达15.5万辆,平均每月1.3万辆,至2004年底广州市已有机动车172.2万辆。研究表明,广州市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氮30%来自机动车排放,在市中心区近地面的空气中,其来源可占到60%~70%。经专家测算,全市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相当于欧Ⅰ,国Ⅱ、国Ⅲ依此类推)的高排放车辆超过20万辆,而一辆高排放车辆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达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新车的10倍和20倍。 李辛介绍说,在《高排放车辆逐步淘汰方案》中,从明年3月起,将建立“高排放车辆排气监督管理信息数据库”,在道路抽检执法中,执法人员将重点抽检高排放车辆。排气超标一票否决,机动车报废监管要过标准关,将成为淘汰达到使用年限和延期使用车辆的一大原则。方案还计划,明年12月前,制定高排放车辆市区范围内有条件(包括时间和区域)控制行驶的方案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 在《新车源头污染控制方案》这一子方案提出,广州将力争在2006年提前实施“国Ⅲ”排放标准,这意味着届时市民要买达到“国Ⅲ”(或欧Ⅲ)排气标准的车辆才能上牌。广州将建新车环保目录核查制度,在车辆上牌时核对是否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目前广州仍继续实行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Ⅱ”标准。 对于在用车,广州将首先选择1~2个检测机构作为示范点,从明年3月起建成4~8条工况法排气检测线,主要对被举报的黑尾车、路检超标又不接受处罚车辆、需提前淘汰的高排放车辆检测;从2007年9月起为第二阶段,全市建立80~100条在用车工况法检测线全面推广。明年3月前,将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数据库”,对路检超标车辆实施罚款并责令限期治理。 此外,广州将从明年6月起启动汽车环保标志,车辆将按排放污染物水平贴不同环保标志。此外,还将从部分举报冒黑烟车积极分子和社会各界人士中挑选适合人选,经培训后聘为机动车环保义务监督员。 (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