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11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以3.9万元购买一台飞镖机,每月可返租1200元,这原来是一个陷阱。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飞镖公司")空买空卖共销售飞镖机7419台,非法套取15省市及港澳台地区公众人民币2.67亿元。11月9日,深圳罗湖法院一审判定成记达、杨学兴等10名被告参与飞镖公司的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并判处成记达有期徒刑8年,处50万元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飞镖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以高额回报为诱惑,宣称签订保险合同的购机者利润有保障、并采取伪造虚假"飞镖机承包经营合同"、编造飞镖机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同时还编造了所谓的上市计划,称购机者可用飞镖机产权置换成公司股权,以获取公司上市带来的利润,从而使购机者与飞镖公司签合同,以此来获取回报。
飞镖公司除售机收入及少量经营收入外,并无其他收入,为填补经营收入与应向客户支付租金及回购飞镖机款之间的巨大差额,飞镖公司采用将后购机者所支付的部分购机款支付先购机者报酬来维持公司的运作,并通过发展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惑,不断地扩大"购机返租"的营销模式,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已构成变相传销,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飞镖公司收取了购机者的购机款,但并没有向购机者交付飞镖机,购机者也未见过其购买的飞镖机,且购机款部分被飞镖公司的人员按比例内部提成。据庭审查证的证据,飞镖公司售出的飞镖机数大于其实际拥有的飞镖机数,存在空售的情况;另外,飞镖公司实际投放到各种场所经营的飞镖机数量小于其售出的飞镖机数量,经营收入尚不足以维持公司的成本运作,根本无力以此向客户支付巨额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