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地市连线 >> 东莞
医疗费花了近两万五个人支付不到两千六
2008-07-02 11:40 来源:南方日报

  曾女士首个享受并轨医保省了大钱     

    “医疗费2.4万元,个人支付不到2600元,相比以前的农医保又节省了5000多。”昨日,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一大早,来自黄江镇的钟先生在市人民医院社保医疗服务点结算妻子的治疗费,他也成为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受益的第一人。

    钟先生的妻子曾女士此次入院的医疗总费用是24983元。曾女士此前买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但医保并轨后,她的住院待遇标准调整为与企业职工一致,报销比例也由原来的70%提高到95%。因此,按照新的住院报销标准,社保统筹基金将承担其住院费用22390.34元,曾女士只需支付2592.66元(其中含个人自费项目1414.22元)。如果按以前70%的报销比例,曾女士则需个人支付8484.85元。两者相差5892.19元。

    市社保局统计数据显示,至昨日下午4时,全市共有278人通过医保结算,享受了新的医疗报销待遇,涉及医疗费用总额达1515115.66元,其中社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达到了1066567.81元。

    链接     

    报销程序     

    1.住院和特定门诊报销程序:

    定点医院门诊挂号--诊室(持住院通知单)─入院登记(三日内办理入院社保登记手续)─社保窗口领取自费药签字单、入院卡等资料─入病房(使用自费项目及药品须在“自费项目签字单”上签名)─出院结算(携自费药签字单、出院诊断证明、按金单等资料)─付清个人应付金额,领取《住院费用结算单》。

    2.特定门诊申报程序:

    参保患者在市内定点医院(一级或一级以上)就诊并提出申请─在市社保局(或者当地社保分局)办理批复(所需资料:《东莞市特定门诊诊断证明》;近期(1-3个月以内)的门诊病历及疾病检查报告复印件;肾、骨髓等的移植术后的患者须提供手术治疗及后期门诊病历资料;身份证及社会保险卡背面复印件─经审核批复后领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按批复意见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定的发展行─携带本人身份证、特定门诊批复意见领取特定门诊卡。

    3.特定门诊患者的就诊报销程序:

    以领取特定门诊卡的参保患者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时,按规定挂号,主动出示特定门诊卡,在挂号处领取一式两联《东莞市社会保险门诊专用处方》,交医生开药─在门诊收费处POS机上划账,并出示特定门诊卡、专用处方二联--取回划账凭证及特定门诊卡。(记者/刘进)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