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例出租屋特殊意外身故保险金日前赔出
本月6日上午,长安镇乌沙一出租屋内遭抢劫致死的男子周某家属,在长安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从保险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了5.3万元的出租屋特殊意外身故保险赔偿金支票。据介绍,这是东莞市首例出租屋特殊意外身故保险理赔。
据了解,周某来自甘肃省平凉市,来长安一年多,在乌沙社区租了间房子开了一间小店,前不久刚把他的母亲接来一起住。今年2月21日,周某被发现死在了店里。警方调查显示,当时两名男子走进该商店实施抢劫,周某在反抗中被劫匪刺死。此案很快就被长安镇警方破获,并将刚刚出狱不久、年龄分别为19岁和20岁的两名凶手抓获。
该案件发生后,引起了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华安财产保险股分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心支公司的高度重视。经核查,死者生前在2007年底曾购买了一份出租屋租住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案发时为保险有效期限内。
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吴世川介绍,他们在案件发生后主要是确认两个事实:一个是租住人员到底有没有死在出租屋内;一个是确认死者是否被录入租住人员管理系统。“由于是刑事案件,现场被警方封锁,后警方证明:死者确实是死于意外,死亡地点在出租屋内。”据华安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介绍,由于死者是被劫匪在出租屋内杀害,按照保险赔偿项目,保险公司需要赔偿特殊意外伤害身故险2万元、意外伤害身故险3万元和丧葬津贴3000元,共计5.3万元。
吴世川介绍说,此案是东莞首例因刑事案件受害人获人身意外险保险赔偿的案例。据悉,该险种专门针对出租屋内的租住人员设立,每份保险定价为每人每年10元,可由出租屋业主或是租住人员自己购买。(记者/卢真伟通讯员/刘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