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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治理商业贿赂提出"三个明确""三个加强"
2007-08-31 15:51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8月31日电(陈海湖)   近日,汕尾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治贿办全体成员,各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主管(监管指导)部门负责人及治贿办主任、各县(市、区)领导小组组长及治贿办主任共70多人一起分析了汕尾市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剖析了专项治理有关政策,并对继续深入推进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三个明确,三个加强”的要求。

    据《汕尾日报》报道,“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组织分工。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汕尾市的实际和行政职能,将外(合)资企业、民(私)营企业、个体工商经营者、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分类落实到各行政主管(监管指导)部门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二是明确工作步骤。按照六个环节分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实行自查自纠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三是明确重点。抓重点、造影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三个加强”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已形成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负其职、相互配合,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媒体,大力加强宣传,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治贿办、行业主管(监管指导)部门要深入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完)

    

 
( 责任编辑: 刘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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