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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到社区医院看病政府补10%医疗费
2007-06-19 12:09 来源:南方日报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获通过

    到社区医院看病政府补10%医疗费        

    新华网广州6月19日电 (严丽君 周方 邱创泓 王俊杰 穗府研)昨日上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制定了四个方面的补助政策,如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张广宁要求,通过加快发展,力求在2009年7月前取得明显成效,满足市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四方面补助政策出台

    记者了解到,在社区公共卫生经费、硬件等方面,《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制定了四个方面的补助政策: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改造与建设给予补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对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配置的补助。

    为了确保社区卫生机构步入良性运作的轨道,《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着重从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为提高社区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让市民放心到社区医院看病,《实施意见》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帮扶关系;为引导市民自觉到社区医院看病,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实施意见》提出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解决收入过低影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队伍稳定和积极性,《实施意见》提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人员考核聘用制度。    

    64所社区医院用房问题两年内解决

    昨日通过的《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一规划,坚持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等。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包括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全市城市居民,全科医生和护理人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率达到100%,居民可以在社区得到疾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张广宁强调,社区卫生服务要坚持公益性质,加大政府投入,切实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方面,从2007年起,用两年时间,通过购买、资源整合、改造等方式,解决64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问题。同时,对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改造,使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补助标准明年提至25元

    张广宁还强调,在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政府将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核拨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007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0元,2008年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

    广州还将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对社区基本医疗的补偿机制。政府对广州市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时的医疗费给予10%的补助(不包括药费和超出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行动不便或老年患者的要求提供上门出诊、设置家庭病床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此外,还将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配置和更新的资金投入。用两年时间,使全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达到配备标准。    

    将完善补助标准和项目

    在调整改革药品供应渠道方面,张广宁表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用药采购体系。

    此外,还要建立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帮扶关系。组织大型医院以就近为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定点对口帮扶,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他强调,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新形势下面临的新课题,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研究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政策问题,进一步完善补助的标准、项目和监督制度。(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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