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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生命线” 何日不“受伤”
2006-09-29 16:1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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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9月29日电(李亚平 叶莉子 张中宝)水没了,电停了,气断了!这事摊到谁身上都难受。据《惠州日报》报道,最近,惠州市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等地下管线在施工过程中频遭破坏,给市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到底什么原因导致地下管线频遭破坏?该如何避免这些事故发生?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一些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拨打本报热线2831828、13542738333,谈谈您对此问题看法和建议。

    现状

    地下管线屡遭破坏,市民频频断气断水

    翻开《惠州日报》,今年8月份以来,因施工不当导致管线破坏事故频频见诸报端,每一起事故都给部分市民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事故一:8月1日,一通讯工程公司在市区演达一路与石湖路交叉路口施工时,打穿了口径110厘米的燃气管道,造成管道燃气泄漏,情况非常危急。

    事发后,该通讯工程公司积极配合燃气公司进行抢修工作,但仍然导致河南岸公安花园、公安新村、愉园花园3个小区300多户居民燃气中断12个小时。管道泄漏近1小时,共泄漏燃气210立方米。

    事故二:9月6日,市自来水总公司抢修队在市区三环路与演达二路现场施工时,发现一条直径1.2米的供水主管道被挖破两处。调查表明,水管早在2002年就破裂了,是一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挖破的。水管被挖破后,施工单位恶意隐瞒,将流出来的水开渠引到旁边的沟渠流走,导致水管里的水白白流走4年,损失达数百万元。

    事故三:9月11日,市区东平一带停电。市供电局工作人员从下埔变电站开始,一条条线路,一个个变压器进行排查,发现是市区东平一道路施工单位因施工不慎将地下电缆挖断所致。此次事故造成附近约2500户居民停电。

    记者在施工现场没找到任何施工单位的标志,询问他们在施工前是否有标识地下管线的图纸。在现场施工的工人说,施工没什么图纸,他们看不到地下管线,挖断也没办法。

    损失

    数百万在管线破裂中灰飞烟灭

    管线在施工过程中被挖断,这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水:“哗哗流走的都是钱呀”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6月到今年8月,市区各项建设共损坏市区口径较大的供水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112宗。

    市自来水总公司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份统计材料:2005年6月,河南岸府前路直径1000毫米供水主管被施工单位钻穿,导致河南岸片大面积停水。2005年12月,渡口所直径200毫米钢管被施工单位挖断8次。2006年8月29日,江北三新北路直径200毫米管被施工单位钻破。2006年8月30日,麦地世纪联华前直径600毫米主水管被施工单位钻破,导致惠州学院一带停水2小时……

    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人说,这哗哗流走的可都是钱呀。每年因管线破坏进行维修的费用都以百万计,由此流失的水资源及给市民或工厂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更无法统计。

    电:施工破坏电缆 9个月损失63万

    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说,2006年1~9月道路施工外力破坏电力电缆,其中比较大的事故达8宗,损失63万元。

    据惠州供电局统计的数字,几乎每个月都有因施工造成地下电缆破坏的事故:2006年1月3日,东平站F3窑头北线在东江大桥的附件因挖路被破坏;1月5日桥东二市场一电力电缆被道路施工破坏;4月9日,东平站F1窑头南线交警分接箱过河电缆,在旱桥下挖花围时遭破坏;9月9日,西枝江高压室F3窑头北线在永康路口修路时被破坏;9月11日,下埔站F21埔窑线在永康路口修路时遭破坏。

    气:每次事故损失达万元到十万元不等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地下管线,特别是燃气管道时,不仅让市民无法正常用气,而且因为燃气易燃易爆,常让施工现场险象环生。

    惠州市管道燃气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区的燃气管道因为各种施工造成的较大程度破坏的事故已达8起,好几次造成燃气泄漏,幸亏抢修及时,没造成爆炸等事故。

    2006年6月3日,一施工单位因施工时疏忽大意,将仲恺大道的燃气管道打穿,导致燃气泄漏,发生燃烧事故,703户居民和13个集体用户停气20小时,幸好没造成人员伤亡。类似这样的事故几乎每月都有发生,每次损失都达万元到十万元不等。

    原因

    野蛮施工?管线铺设不规范?工期紧?

    到底什么原因导致地下管线频遭破坏呢?记者采访了各相关单位。

    管线单位:野蛮盲目施工是主因

    地下管线遭到破坏,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各管线单位。说起地下管线遭破坏的原因,几乎所有管线单位负责人都表示,施工单位盲目野蛮施工是造成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一管线单位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很愿意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工程建设。只要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跟他们联系,他们都会积极配合,什么地段有什么管线都会清楚告诉施工单位,也会到现场提醒并做好保护措施。可一些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缺乏责任心,认为不会出大问题,施工前没跟他们沟通协商。有的自行测量但并不准确,往往一不小心就导致事故发生。

    施工单位:管线铺设不合理,有的距离地面仅20多厘米

    施工单位直接对管线造成破坏,往往成为众矢之的,然而他们也满腹委屈。他们认为,工期紧及管线铺设不合理是造成管线频遭破坏的主要原因。

    一施工单位一位姓李的工程师说,今年他们在一次施工过程中挖断了一根水管,造成市区部分地段停水。其实他们在施工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护管线,但因为工期非常紧,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在有些管线复杂的地方,本应手工挖掘而改用机械操作,因此稍有不慎,就会使地下管线受到破坏。

    另一原因就是地下管线分布很不合理。按规定,地下管线铺设离地面最少需要0.8至1米,而且各种管线不能互相直接接触。但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的管线距离地面只有20多厘米,而且各种管线互相接触,错综复杂,有时还没怎么开挖,就已碰坏了管线。管线破坏之后,不仅延误他们的工期,还要赔偿,他们对此也很苦恼。

    规划部门:参照地下管线图可避免事故频发

    惠州市规划建设局管线管理科科长孙明成表示,造成地下管线频遭破坏有多方原因,但最主要是施工单位主观上不重视。孙明成说他们有市区所有主要道路的地下管线图,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照地下管线图进行,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破坏管线。但目前除了他们强行要求管线单位施工时一定要到规划建设局拿地下管线图进行参考之外,其他施工单位几乎从没提出这一要求。另外,部分地下管线年久失修、老化,施工过程中即便小心避开,还是容易致使管线破裂;而部分市政工程工期太短也是导致管线频遭破坏的原因之一。

    解决

    施工单位和管线单位多沟通协调

    那么如何有效保护地下管线,减少施工过程中出现管线破坏事故,保证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不被打乱呢?

    孙明成说,最主要的是沟通和协调。施工单位施工前要对施工地形进行调查、勘测,并拟交可施行性报告,同时与管线单位联系、协调沟通,告之将何时何地施工。管线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图纸,说明施工地点有无地下管线及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对需要迁移、改造的管线要及时制定迁移方案并抓紧实施;施工过程中,管线单位要派人到现场跟踪、提醒与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与标准进行施工,对有管线的地方注意避让,谨慎施工。事后有关管线单位要进行检查,对存在危险的管线要及时维修。

    惠州市公用事业局法规科负责人说,保护地下管线不是单独某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他们在进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会要求所有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地下管线进行勘查,并要求所有相关管线单位到施工现场开现场会,进行管线协调工作。并将工程图纸复制给相关管线单位,要求各管线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到现场进行指导,如管线需迁移及时进行。只要各方面协调好,基本不会出现施工造成管线被破坏的问题。(完)

 
( 责任编辑: 彭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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